2007年8月1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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猴抓猫咬伤游客旅游公司有责任
本报记者 徐晓

  前不久,诸暨牌头中学教师到海南旅游,有两名教师分别遭到猴子和野猫袭击。律师表示,旅行社有赔偿义务。
  某旅行社组织牌头中学教师到海南旅游,7月16日,来到猴岛,郦霞老师想跟猴群留个影,没想到一只猴子快速窜到她肩膀上,将其右脸抓出两道伤痕。猴岛的负责人带她到诊所治疗,医生认为没事,但郦霞老师还是担心感染上病毒。
  当天下午,老师们来到小东海潜水,章玲芳老师上岸后到烧烤吧买饮料,刚坐下就被猫咬伤脚。导游要求三亚鹿回头新兴体育休闲公司将其送医,该公司负责人把章老师送到防疫站对伤口做了简单处理。不久,章老师脚肿,于是到医院打了破伤风针和消炎针。
  返程日,旅行社写了份保证书,承诺如果受伤老师出现后遗症,旅行社负责帮助游客联系猴岛及三亚鹿回头新兴体育休闲有限公司,但不直接承担责任。
  此后,回家的两名老师注射狂犬疫苗,旅行社共支付了720元费用。
  诸暨市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潘律师认为,旅行社有保证游客人身安全的义务,出现意外情况则负有赔偿责任。旅游中游客被猴子抓了,被猫咬了,旅行社应该负责。潘律师说:“发生这样的事情,旅行社不能以意外事件为由推卸责任,让游客直接跟旅游场所交涉,这种做法不合理。那份保证书写明了事情发生的经过,日后如果打官司,是份有效的凭证。”